2024-08-26
1、取得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方可承接涉密系统集成业务。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从事涉密系统业务的单位所需要具备的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资格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这里的“涉密系统集成”,包括涉密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等工作。
2、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由具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承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用于处理、存储、传输和保护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系统。为了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性,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需要具备专业的技术和资质。因此,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由具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承建。
3、涉密计算机资质 无论是产品本身的资质还是企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还是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许可,都是国家保密局颁发。
1、涉密资质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成立时间:申请单位需依法成立3年以上,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员工资格:申请单位中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投资要求:申请单位不得有境外投资,除非国家有其他规定。
2、保密资质申请的五个条件如下: 申请单位须在中国境内成立三年以上,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且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这一条件旨在确保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稳定的运营背景。 从事涉密业务的所有员工必须具有中国国籍。这一要求是为了确保国家秘密不外泄,防止外国公民从事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申请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 申请单位需要依法成立并且具备三年以上的经营历史,同时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 申请单位中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员工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包括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四级资质这四种资质,下面就对这四种资质分别做简单介绍。一级资质(一) 综合条件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特一级、四级。特一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1年7月份开始启动系统集成特一级资质的认证和评审工作,旨在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做大做强,维护国家党政、军队、金融、电信、交通、能源等重要领域安全可靠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保障。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企业资质标准(一)二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综合条件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集成资质:分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具有甲级资质的投标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涉密项目,而乙级资质只能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单项资质:分为软件开发、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屏蔽室建设、风险评估、工程监理、数据恢复、军工和保密安防监控,单项资质不分等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该资质由信息产业部颁发,是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最权威的认证资质,从高到低,分成1级到4级。
总体集成甲级资质要求:注册资本至少3000万人民币,近3年收入达4亿,至少3个1000万项目,人员至少200人,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6名(4名社保满1年),有100平米以上封闭管理场所等。 乙级资质相应条件降低,如注册资本1000万,收入5000万,1个500万项目,80名人员等。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每个级别包含九类单项资质。这些资质包括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和工程监理。国家保密局负责处理甲级资质的申请,而省国家保密局则负责处理乙级资质的申请。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分为三个等级:甲级、乙级和单项。
第五条 凡需要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来承建计算机信息系统。第二章 认证组织管理第六条 信息产业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工作,包括指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管理办法和标准、审批和发布资质认证结果。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根据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实行行政审批制度。申请从事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须经有关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批,授予《资质证书》。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是一种重要的企业认证过程,旨在评估企业参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综合能力。这项认证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考察企业技术、管理、服务、质量保证、设备、项目质量、人员素质、经营业绩和资产等多个方面。
为此,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试行。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简称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是资质认证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资质认证工作。